最近幾年,隨著國家對汽車質量投訴和監管的加強以及汽車“三包”法的推出,汽車廠
商大規模召回事件頻發發生。比如在2014年就有豐田汽車因駕駛席座椅固定裝置損壞和安全氣
囊使用問題的召回門,共涉及日本,中國,北美,歐洲共計639萬輛車;通用公司因點火開關
有缺陷而出現的召回門;寶馬公司因汽車發動機有缺陷出現的召回門;
當汽車出現召回門時,不僅車主的生命安全,合法權益和財產受到損害,往往對車企本
身也產生巨大損失。特別是中小汽車配件供應商。如果汽車品牌商對配件供應企業提出追償,
那么供應商將面臨巨額賠款。假設一個零件的召回成本需500RMB,在一次大規模召回中,涉及
的車輛往往在幾十萬量至上百萬量,那么供應商面對的賠償金額可以用天價來形容。對大型企
業來說,他們的抗風險能力強,可是在我國很多配件供應商都是中小企業,對于這類企業無疑